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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贿超11亿被判死刑!白天辉案入选人民法院案例库,厘清重大立功与死刑适用裁判尺度

受贿超11亿被判死刑!白天辉案入选人民法院案例库,厘清重大立功与死刑适用裁判尺度

来源:中制法媒网   作者:川

经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核准,2025年12月9日上午,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遵照法定程序,对原中国华融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白天辉执行死刑 。就在今年6月2日,人民法院案例库正式收录白天辉受贿一案作为典型参考判例,重点针对金融领域特大受贿罪死刑裁量、重大立功情节能否从轻量刑两大司法难点作出权威释法,成为全国法院审理同类职务犯罪案件的重要参照标尺。

 

法院审理查明,2014至2018年期间,白天辉长期任职华融系多家核心机构管理岗位,手握项目并购、投融资审批关键权限,借助职务便利为多家市场主体在海外项目收购、企业融资授信等环节大开方便之门,先后非法收受各类财物折算人民币高达11.08亿余元,单笔涉案赃款便突破11亿元大关 。案件查办过程中,白天辉检举揭发多起其他人员重大职务犯罪线索,相关线索经办案机关核查全部属实,在法律层面依法构成重大立功表现 。

 

本案最受司法实务关注的裁判要点在于:即便被告人具备法定重大立功,但若受贿数额极巨、危害后果极端严重,立功不足以抵消重罪罪责,法院可依法不予从轻、仍适用死刑 。审理法院详细阐述裁量逻辑:白天辉身为国有金融央企高管,违规主导国有资金高价并购海外项目,刻意规避行业监管风控,直接造成巨额国有资产悬空承压、严重冲击国内金融安全;案发后十余亿赃款仅追回6.3亿元,过半涉案资金无法追缴到位,给国家财产带来不可逆的重大损失,犯罪情节、社会危害性均达到极其严重标准,综合全案事实,重大立功从宽处罚的适用条件不能成立 。

 

回溯全案审理流程,2024年5月天津二中院一审判处白天辉死刑、没收全部个人财产;被告人上诉后,天津高院次年2月二审驳回上诉、维持死刑原判,随即层报最高法复核;最高法经全面阅卷核查,认定一审、二审事实清楚、证据完备、定罪量刑合规,最终依法核准死刑裁定。

 

此次人民法院案例库收录该案,填补了金融领域特大受贿案件量刑细则的实务空白。一方面明确受贿罪死刑不再唯数额论,兼顾资金损失、行业危害、社会影响综合评判;另一方面划定重大立功适用边界,打破“只要立功必然减刑”的片面认知,释放出我国从严惩治金融领域腐败、守住国有资产安全底线的司法鲜明导向,对金融系统反腐警示教育、各级法院类案裁判均具备标杆意义。


发布时间:2026-06-04  阅读:231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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