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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人员利用反诈平台违规查询信息牟利 多人因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获刑
来源:中制法媒   作者:川

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审理结果,案件曝光多名公安系统内部工作人员,违规使用官方反诈大数据平台,私自查询公民金融账户相关信息,触犯法律底线,最终相关涉案人员全部依法受到刑事处罚。

 

据裁判文书内容披露,犯罪嫌疑人王某甲暗中串通多名在职公安警务人员,相互勾结形成利益链条,借助公安机关内部工作权限,违规登录国家反诈大数据平台,非法查询普通群众银行账户状态,随意调取账户冻结、资金止付等涉密个人金融信息。

 

按照相关工作规定,反诈大数据平台仅限工作人员在办案流程中依法依规使用,所有信息查询操作都有着严格审批流程,严禁私自查询、违规外泄以及私自对外提供公民个人信息。而该案当中多名警务人员无视法律法规以及单位内部纪律要求,利用自身岗位便利,无视信息安全管理规定,擅自违规开展信息查询工作。

 

经法院审理查明,江西省上高县公安系统多名公职人员牵扯其中,分别包含公安部门相关负责人、基层派出所副所长、刑侦大队管理人员以及情报部门中队长等多名在岗执法人员,均参与此次违规查询信息行为。

 

一众涉案人员明知私自调取、泄露公民个人信息属于违法行为,依旧心存侥幸,背弃自身工作职责,违背执法人员职业操守,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擅自触碰法律红线,肆意侵害广大群众个人信息安全。

 

案件经过司法机关依法审理,综合考量涉案情节、违法性质以及社会不良影响,最终法院依法作出判决,晏某、陈某、左某甲等多名涉案公安工作人员,因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全部被依法判处刑罚,为自身违法违规行为付出沉重法律代价。

 

近些年来,国家持续加大公民个人信息安全保护力度,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获取、泄露、交易公民个人信息违法犯罪行为。公安警务人员作为维护社会治安、守护群众利益的重要力量,本应严格遵纪守法,坚守执法底线。

 

少数内部人员利用职务权限监守自盗,违规泄露公民隐私信息,不仅严重破坏公安队伍纪律作风,扰乱正常执法秩序,同时极大损害公职部门公信力,严重侵害广大民众合法权益,社会性质十分恶劣。

 

相关法律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非法收集、存储、查询、向他人提供公民个人信息,国家公职人员利用职权实施此类犯罪,属于从重处罚范畴。

 

相关部门在此提醒,个人金融信息、身份信息、账户信息均受法律严格保护,广大执法工作人员应当严守纪律规矩,恪守法律底线,正确行使自身工作职权,坚决杜绝各类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相关部门也将持续强化内部队伍监管,严查公职人员滥用职权、徇私牟利行为,全方位筑牢公民个人信息安全防护屏障。


发布时间:2026-05-09  阅读:360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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