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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度骚扰未成年女童被制止反索赔36万 法院:正当防卫,不予赔偿

三度骚扰未成年女童被制止反索赔36万 法院:正当防卫,不予赔偿

来源:中制法媒   作者:川

近日,人民法院案例库公布一则极具普法价值的正当防卫典型民事案例,进一步明确:面对不法人员持续性骚扰未成年人的危险情形,监护人及时、适度制止侵害的行为,依法成立正当防卫,无需承担任何赔偿责任。该案判决鲜明体现“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的司法立场,引发广泛社会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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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回顾:男子酒后三度骚扰女童,被家长制止受伤索赔

 

事发当日凌晨,两名未成年女童在路边等候家人。醉酒男子途经现场后,无端对两名孩童实施连续三次骚扰侵扰行为。

 

该男子先是上前言语挑逗、恶意搭讪,遭女童明确拒绝后并未收手;随后再次逼近孩童,近距离纠缠、言语低俗,行为带有明显骚扰性质;在旁人劝阻无效的情况下,该男子仍持续尾随、挑衅滋事,不法侵害持续升级,现场安全风险不断加剧。

 

危急时刻,女童父亲赶到现场。为制止正在持续进行的不法侵害、保护未成年子女人身安全,父亲当场对滋事男子进行呵斥制止,并实施拍打、推倒等防卫行为,成功阻止对方继续骚扰孩童。冲突结束后,滋事男子自行倒地受伤。

 

事后,该男子以身体受损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女童父亲赔偿医疗费、伤残赔偿金、误工费等共计36万余元。

 

法院审理:行为属于正当防卫,全部诉求依法驳回

 

法院经完整审查事发经过、现场情节、双方行为性质及危险程度,作出明确裁判观点:

 

其一,不法侵害真实、正在持续、具有紧迫性。涉案男子酒后多次主动骚扰、纠缠未成年人,行为持续叠加,已经对未成年人人身安全造成现实威胁,属于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

 

其二,家长防卫目的正当。女童父亲出手制止,主观意图纯粹为保护未成年人、阻断持续骚扰,不存在无故殴打、蓄意伤人情形。

 

其三,防卫手段合理、未超必要限度。对比对方持续骚扰、挑衅滋事的不法强度,家长当场制止行为适度、即时、必要,未明显超出合理防卫范围,不构成过度防卫。

 

综上,人民法院最终认定:女童父亲的制止行为完全符合正当防卫法定要件,不构成侵权,依法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判决驳回原告全部36万元赔偿诉求。

 

普法意义:明确未成年人保护优先,坚决不让守法者吃亏

 

本案是司法机关强化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细化正当防卫适用边界的典型示范案例。

 

司法机关明确态度:

 

- 针对老人、儿童、妇女等弱势群体的不法侵扰,法律容忍度更低、打击力度更严;

- 监护人面对持续、恶劣的骚扰侵害,合理制止行为受法律保护;

- 不法行为人不能通过自身违法行为获利,更不能让守法救人者赔钱担责。

 

该案再次向社会传递清晰法治导向:违法在先不受保护,正当防卫无需担责;法不迁就不法,正义绝不向恶行让步。


发布时间:2026-05-19  阅读:1205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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