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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典型案例:婚内隐瞒子女血缘关系 欺诈性抚养维权案

普法典型案例:婚内隐瞒子女血缘关系 欺诈性抚养维权案

来源:中制法媒网   作者: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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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概况

 

本案发生于山东淄博,当事人姜某涛与妻子共同生活22年,二人婚后育有两名儿子。双方于2023年协议离婚,姜某涛出于父子情谊,将两套房产无偿赠与长子。

 

离婚后,因家庭矛盾,长子言语中透露姜某涛并非其生父。心生疑虑的姜某涛随后开展亲子鉴定,结果证实两名儿子均与自己无血缘关系。多年抚养真相被揭穿,姜某涛身心遭受巨大伤害。

 

2026年5月27日,该案二次开庭审理。庭审中,前妻一方承认孩子并非姜某涛亲生,但否认存在婚内出轨行为;长子当庭拒绝配合亲子鉴定,并明确表示不认可双方父子关系。

 

姜某涛依法提出诉讼请求:撤销离婚协议中赠与长子两套房产的约定,同时要求对方返还多年抚养费、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各项诉求合计47万元。

 

二、法律分析

 

本案属于欺诈性抚养典型纠纷。所谓欺诈性抚养,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故意隐瞒子女非对方亲生的事实,致使另一方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承担抚养义务。

 

1. 关于房产赠与撤销

姜某涛将房产赠与长子,是以双方存在父子血缘关系、长期共同生活的亲情为前提,属于基于重大误解作出的民事行为。依据《民法典》规定,行为人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2. 关于抚养费返还

姜某涛在被欺骗的前提下,长期承担两名孩子的生活、教育等开支,其财产权益受到侵害,有权要求过错方返还相应抚养费用。

3. 关于精神损害赔偿

长达二十余年的亲情欺骗,严重侵害当事人人格利益与情感权益,过错方应当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三、案例启示

 

婚姻与家庭以忠诚、信任为基石,故意隐瞒子女血缘事实,不仅违背公序良俗,同时触碰法律底线。

 

在此提醒广大群众:遭遇欺诈性抚养、婚内权益受损等情形时,要及时保留证据,通过合法诉讼途径维护自身财产权、人格权。同时也倡导社会公众恪守婚姻道德,坚守诚信底线,共同维护和睦有序的家庭关系。


发布时间:2026-05-28  阅读:321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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