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制法媒网|法治民生实证调研平台,整理公开权威资料开展普法科普,内容仅作研习参考,权威信息以官方发布为准。 中制法媒网|法治民生实证调研平台,整理公开权威资料开展普法科普,内容仅作研习参考,权威信息以官方发布为准。
当前位置:首页 > 中国法典 > 经济法
  经济法

公司法第四条:股东权利

整理:   撰稿:

公司法第四条:股东权利解读

【法条原文】

第四条 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条款解读】

一、资产收益权

股东有权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取红利,获得投资回报。

二、参与决策权

股东有权参加股东会,对重大事项进行表决。

三、选择管理者

股东有权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等管理人员。

四、其他权利

还包括知情权、优先认购权、剩余财产分配权等。

【实践意义】本条明确了股东的基本权利,对保护投资者权益具有重要作用。

发布时间:  阅读:20次

资料来源

  • 1. 本文内容基于公开司法文书、政策法规等权威资料整理
  • 2. 涉及法律法规内容以主管机关正式发布的文本为准
  • 3. 具体案件信息请以法院、公安等官方渠道发布为准
  • 4. 如需引用,请注明出处并保持内容完整性
免责声明:本文基于公开资料整理,仅供法治研习科普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不代表官方立场。相关案件事实以官方发布为准。本站不提供法律咨询、维权代办服务,不承接涉外社会调查。未经书面授权,禁止转载、摘抄本文内容。如遇法律问题,请咨询执业律师。

微信二维码

保存图片,微信识别二维码

微信号:fzmsdcw

(点击微信号复制,添加好友)

  打开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