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第四章规定了我国的国旗、国歌、国徽和首都,这些是国家象征和标志。
第一百四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是五星红旗。
国旗是国家的象征和标志,代表着国家的主权和尊严。每个公民和组织都应当尊重和爱护国旗。
第一百四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是《义勇军进行曲》。
国歌体现了中华民族的伟大精神和爱国情怀,在重要场合奏唱国歌应当庄重严肃。
第一百四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中间是五星照耀下的天安门,周围是谷穗和齿轮。
国徽象征着中国人民自"五四"运动以来的新民主主义革命斗争和社会主义建设。
第一百四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首都是北京。
这些国家象征受到法律保护,《国旗法》《国歌法》《国徽法》对它们的使用和保护作出了具体规定。侮辱国家象征的行为将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