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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人员通过个人微信收取罚款引热议,谈行政执法程序规范 原创

整理:中制法媒网   撰稿:川

近期,郑州郑东新区一起行政执法事件引发社会广泛讨论。一名货车司机被城管工作人员处以1400元罚款,该笔罚款被要求转入工作人员个人微信。事件经由行车记录仪记录的相关材料流出之后,当地执法部门对此作出情况通报,确认事件属实。

 执法人员通过个人微信收取罚款引热议,谈行政执法程序规范

当地处理结果显示,涉事三名工作人员已经被停职,相关问题线索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办理;相关负有管理责任的人员被责令作出深刻检讨,并在系统内部予以通报批评。当地同时表示,将进一步规范货车遗撒类案件办理流程,强化队伍管理,压实日常履职监督,推动行政执法行为规范化。

 

此事之所以受到大众关注,核心在于罚款收缴环节明显违背行政执法法定流程。按照《行政处罚法》罚缴分离相关规定,除法定极少数情形外,执法人员不得直接收取罚款,当事人应当凭处罚决定书,到指定银行或者官方线上渠道缴纳,罚款资金统一上缴国库。对于普通公民,当场收缴罚款限额仅200元,本案一千四百元罚款并不满足当场收缴的法定条件,更不允许转入私人微信账户。

 

罚缴分离制度设置的目的,就是隔离执法权力与经济利益,防范趋利执法、违纪违法风险。即便当事人确实存在违法情形,行政执法也必须严格恪守法定程序,实体合法不能替代程序合法。

 

本次事件得以曝光,离不开当事人行车记录仪留存的证据。但行政执法规范化,不能仅仅依靠当事人自行取证事后曝光。个案问责处置之后,更要把功夫放在日常,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完善内部监督约束机制,从制度层面减少程序违规问题的发生。

 

对于普通群众而言,如果在生活当中遇到执法人员要求向私人账户缴纳罚款,可以依法拒绝。应当要求对方出具正式行政处罚文书,按照官方指定渠道缴款。注意留存录音、录像、转账记录等相关证据。

如遭遇程序违法执法,可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投诉,也可通过12388反映公职人员违纪线索,必要时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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