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29日,陕西省白河县发生一起恶性刑事案件,女教师薛某荣不幸遭遇两车撞击碾压,被车辆卷入车底拖行5.9公里后身亡。经查,涉事车辆驾驶人系陕西交控集团的5名工作人员。案发之后,几名涉案人员相互串供,试图找人顶包,同时销毁相关证据,妄图掩盖犯罪事实。9月28日,该案传来案件进展,5名涉案人员均以涉嫌故意杀人罪被提起公诉。
案件事发于2024年4月29日,薛某荣在路上遭遇交通事故,先后遭到两台车辆撞击、碾压,随后被车辆卷入底部,被拖行距离长达5.9公里。这一残忍的作案手段,引发社会广泛关注。案发后,涉案的5名陕西交控集团员工没有选择立即报警、抢救伤者,反而共谋掩盖罪行。几人商议统一说辞,策划找人顶替罪责,并且销毁现场痕迹、物证,试图干扰公安机关侦查,逃避法律追责。
公安机关开展侦查取证工作,固定了事故现场痕迹、行车轨迹、物证以及涉案人员供述等系列证据,查清了全部案件事实。侦查终结后,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审查,检察机关认定,该5名嫌疑人主观上具有杀人故意,实施了危害他人生命的行为,涉嫌故意杀人罪,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很多人会疑惑,原本的交通事故,为何定性为故意杀人?在司法实践当中,交通肇事与故意杀人的核心区分在于主观心态。如果行为人在撞击被害人之后,明知被害人仍有存活可能,非但不施救,反而将被害人拖拽、遗弃,放任被害人死亡结果发生,就会由交通肇事转化为故意杀人。本案中,嫌疑人在撞击被害人之后,没有采取救助措施,致使被害人被车辆长时间拖行,最终死亡,符合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
同时,案发后串供、找人顶包、毁灭证据的行为,属于从重处罚情节。顶包行为本身,不仅不能洗脱罪责,还会妨害司法机关正常办案,会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量。
法律提示: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首要义务是保护现场、抢救伤员并及时报警。无论事故责任如何划分,逃逸、毁证、找人顶包,都会进一步加重自身法律责任。生命权受法律严格保护,任何漠视他人生命的行为,必将受到法律严厉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