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多地基层法院集中审结多起信用卡转借民间借贷纠纷,统一裁判尺度:持卡人将信用卡额度出借给他人使用,本质属于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转贷,双方借款合同自始无效。
案情显示,当事人许某碍于朋友情面,将个人信用卡交给宋某周转,双方书面约定透支本息全部由宋某承担。宋某多次大额刷卡后无力还款,造成许某信用卡逾期、征信受损,许某起诉要求对方偿还透支本金及全部逾期利息。
法院审理援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套取银行贷款、信用卡信贷资金转借给他人,扰乱国家金融信贷秩序,对应的民间借贷合同依法无效。民事行为无效后,资金取得方仅需返还实际本金,双方约定的利息、违约金不受法律保护。
本案中,许某主动放弃利息诉求,法院判决宋某全额返还刷卡本金,但驳回全部利息主张。承办法官以案释法提醒群众,信用卡仅限本人使用,转借、出租、套现均违反银行监管规定,不仅借贷不受法律保护,逾期产生的征信污点、罚息仍需持卡人自行承担,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涉嫌信用卡违法犯罪。
日常资金周转建议通过正规银行贷款、亲友无息现金借款开展,切勿借助信用卡套现转借,看似便利的人情借贷,最终会造成财产、征信双重损失。该类案件6月批量宣判,意在引导公众树立合规借贷意识,维护金融市场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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