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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三条:罪刑法定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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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三条:罪刑法定原则解读

【法条原文】

第三条 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条款解读】

一、积极侧面

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的,必须依法定罪处刑,体现了有罪必罚的要求。

二、消极侧面

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的,不得定罪处刑,保障公民不受法外定罪。

三、明确性要求

犯罪构成和刑罚必须明确具体,不能模糊不清,让公民能够预测行为后果。

四、禁止类推

禁止不利于被告人的类推适用,防止司法擅断,保障人权。

【实践意义】罪刑法定是法治国家的重要标志,对限制刑罚权、保障人权具有根本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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