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条原文】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行为方式
包括普通盗窃(数额较大)、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五种情形。
二、数额标准
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有具体标准,由司法解释规定。
三、量刑档次
三个量刑档次,根据数额和情节轻重分别处罚。
四、财产刑
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剥夺犯罪分子的经济能力。
【实践意义】本条是惩治盗窃犯罪的基本依据,对保护公民财产权具有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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