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目的:为了惩罚犯罪,保护人民,根据宪法,结合我国同犯罪作斗争的具体经验及实际情况,制定本法。
罪刑法定原则(第三条) 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第四条) 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
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第五条) 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
第十三条 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刑法的三大基本原则体现了现代法治精神,保障了公民权利,限制了国家刑罚权的滥用,是刑事司法公正的重要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