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条原文】
第十三条 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一、实质特征
犯罪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这是犯罪的本质特征,区别于一般违法行为。
二、形式特征
犯罪具有刑事违法性,必须是刑法明文规定为犯罪的行为。
三、法律后果
犯罪应当受刑罚处罚,这是犯罪的法律后果特征。
四、但书规定
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体现了刑法的谦抑性。
【实践意义】本条是认定犯罪的基本标准,对准确定罪、防止扩大打击面具有指导作用。
16710134449
1671013444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