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条原文】
第十八条 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一、年龄标准
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
二、意思能力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具有健全的意思能力,能够理解自己行为的性质和后果。
三、拟制成年
十六周岁以上、以自己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提前获得行为能力。
四、责任承担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对自己的行为承担全部民事责任。
【实践意义】本条确定了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标准,对判断民事法律行为效力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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