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购物已经成为大众日常消费的主要方式,“七天无理由退货”制度,是法律赋予消费者的重要权益。但在实际消费过程中,不少消费者对这项规则存在认知误区,常常出现退货被商家拒绝、双方各执一词的纠纷,由此引发大量消费投诉 。
现实中经常遇到几种典型矛盾。部分消费者收到商品拆开包装查验,想要退货,商家直接以“商品已经拆封,影响二次销售”为由拒绝退款。也有商家在商品页面简单标注“本商品不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便直接剥夺消费者退货权利。还有少数消费者滥用退货权利,反复下单退货,给商家正常经营带来困扰。
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网络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并非所有商品都适用。定作商品、鲜活易腐商品、数字化商品、已交付的报纸期刊,这几类商品本身就不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同时,商家想要排除七天无理由退货,不能只在页面简单标注,必须要对商品性质作出说明,并且得到消费者购买时的明确确认,单方面设置的不退不换提示不具备法律效力。
很多人误以为拆封就不能退货。实际上,单纯拆封查验商品,没有造成商品损坏、污损,不属于影响二次销售,商家无权以此拒绝退货。只有消费者人为造成商品破损、弄脏,才会丧失无理由退货的权利。
权益保护调研中心结合司法实践,梳理消费者维权实操要点。
第一,下单前仔细阅读商品说明。看清商品是否属于不宜退货品类,遇到商家写有“不退不换”的提示,留意是否有明确的确认弹窗,不要盲目下单。
第二,收货之后做好证据留存。收到货物保存完整的快递包装,开箱过程可以录制视频,保留商品原貌照片。申请退货时,完整保留聊天记录、订单截图。
第三,遭遇商家无理拒退,合理维权。先申请平台介入调解;调解无果,可以通过12315平台向市场监管部门提交投诉。如果金额较大,也可以通过互联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同时也要提醒广大消费者,七天无理由退货是保护消费者的制度,不是肆意退换货的工具。不能利用规则恶意反复退换,滥用权利同样会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消费权益保护,需要消费者和商家共同维护。商家应当依法履行退货义务,消费者也要理性行使自身权利,共同营造健康有序的网络消费环境。
本文为普法研判,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