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制法媒网是领先法制民生资讯平台,弘扬法制精神、助力法治中国,汇聚全国法治民生前沿动态与实务案例,提供专业深度法律解读。依托法学实务专家团队,专注普法教育与民生权益服务,打造面向大众的标杆性法治民生服务平台,全面提升全民法治素养。
教育视野
  教育视野

教育视野|广东深圳中小学全面落地项目化学习课堂 重塑学生自主探究学习模式

来源:中制法媒网   作者:川

2026年上半年,深圳市教育局在全市公办中小学全面推广项目化学习(PBL)课堂教学改革,跳出传统单一课本授课模式,引导学生围绕真实生活问题组队探究、自主调研、协作创作,全方位锻炼逻辑思考、团队协作、创新实践综合能力,更新中小学课堂育人思路。

传统课堂以教师讲授为主,学生被动接收知识点,缺少独立思考、解决现实问题的锻炼机会,难以适配新时代核心素养育人目标。本次改革要求各校结合本校办学特色,每学期至少开设两门校级项目化学习课程,选题紧贴城市发展、生活日常、生态环保、科技创新、传统文化等真实场景,例如城市垃圾分类优化调研、社区老旧微空间改造设计、本土非遗文创开发、校园智能节水装置制作等。

课堂完全改变单人听课模式,学生自主划分小组,自主拆解研究问题、规划调研步骤、走访实地采集数据、查阅资料整理结论,最终以展板、短视频、实物模型、调研报告等形式完成项目成果,在校内开展公开展示答辩。教师不再单向灌输知识,仅担任引导者角色,在学生遇到研究瓶颈时提供思路指引,全程尊重学生自主探究方向。

各区教研院定期组织项目化教学优质课评比,汇总各校优秀项目案例形成教学资源库,免费向全市中小学开放;同步开展教师专项培训,邀请教育专家讲解项目化课堂设计、学生探究过程引导、成果科学评价等实操方法,提升一线教师新型课堂驾驭能力。

多所试点学校反馈,推行项目化学习后,学生主动提问、自主查阅资料的积极性显著提高,面对复杂问题不再直接等待标准答案,学会分工协作梳理解决方案。深圳市教育局教研室负责人表示,项目化学习改革核心是转变育人视角,跳出应试单一评价思维,着眼学生长远综合能力培育,拓宽现代化素质教育发展路径。


发布时间:2026-06-30  阅读:2052次
免责声明:本文包含本站原创内容及网络公开普法素材改编内容,所载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文中信息仅供学法参考,内容真实性请读者自行核实,严禁私自商用转载。
  • 联系方式

    电话:16710134449

    手机:16710134449

    邮箱:402202433@qq.com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政通路19号1号楼3层02616

  • 关注我们

    百家号

    百家号

    公众号

    公众号

微信二维码

保存图片,微信识别二维码

微信号:fzmsdcw

(点击微信号复制,添加好友)

  打开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