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20日,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恒大集团有限公司、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许家印相关案件作出一审公开宣判,相关判决信息来源于司法机关公开通报。

经审理查明,2016年至2021年,许家印作为恒大集团实际控制人,主导相关企业实施一系列违法犯罪行为。涉案单位通过财务造假虚增资产、隐瞒巨额债务,实施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欺诈发行证券、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等犯罪,同时存在单位行贿、违法运用资金等违法情形。上述行为严重破坏金融与资本市场秩序,造成重大财产损失,社会危害后果十分严重。
法院依法作出判决:
1. 被告单位恒大集团有限公司,数罪并罚,判处罚金人民币88.2亿元;
2. 被告单位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数罪并罚,判处罚金人民币70亿元;
3. 被告人许家印,数罪并罚,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判决同时明确,对案件违法所得继续追缴,追缴不足部分责令退赔。依照法律规定,被害人损失退赔优先于罚金、没收财产执行,以此保障受害群众合法权益。
本案属于重大金融领域刑事典型案例。司法机关依法审理此案,体现我国对金融违法犯罪行为从严惩处的司法导向,维护市场经济正常秩序,保护社会公众财产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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