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对一起利用网络玄学服务诈骗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作出一审宣判。被告人杨某某以点烛许愿、运势加持为幌子,诱导一名小学生多次转账,涉案金额高达88万余元,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据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杨某某在短视频平台发布所谓祈福许愿相关内容,吸引网友关注。受害人系在校小学生,在刷到相关宣传信息后,添加了杨某某的社交账号。杨某某在知晓对方尚未成年的情况下,抓住未成年人辨别能力不足的心理特点,不断灌输付费即可达成心愿的虚假说辞。
初期,嫌疑人以小额服务获取孩子信任,后续不断编造祈福档位不足、能量不够等理由,反复怂恿受害人加大投入。一旦对方产生迟疑,便以运势反噬、追责报复等言语进行恐吓施压。受其蛊惑,受害孩子偷偷变卖家中贵重财物,用以支付各项所谓“祈福费用”,数月之内累计向杨某某转账88万余元。
经查,被告人所宣称的开运许愿并无任何科学依据,仅有少量钱款被用于象征性的点烛开销,绝大部分赃款被其个人挥霍。直至家中财物异常流失被家长察觉,该案才得以案发,家长随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案件经侦查、审查起诉之后,由检察机关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法庭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祈福服务实施诈骗,数额巨大;诈骗对象为未成年人,属于依法酌情从重处罚情节。综合考量其犯罪事实、作案手段、社会危害性以及赃款处置情况,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办案提示,近年来网络平台不断出现塔罗占卜、消灾祈福、运势调频等各类迷信类营销内容,极易对心智尚未成熟的青少年形成误导。不法分子借封建迷信外壳实施诈骗,隐蔽性较强,家庭往往难以及时发现。
根据法律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与其年龄、智力认知水平不相符的大额支付行为,监护人有权依法主张交易无效,依法主张追回相关财产。
在此提醒广大家长,应当加强未成年人上网监护管理,保管好支付密码与贵重财物,常态化开展反诈科普教育,引导孩子认清网络迷信骗局。如遭遇同类侵害,应当第一时间保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