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条原文】
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一、原告资格
原告必须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具有诉的利益。
二、明确被告
必须有明确的被告,能够特定化。
三、具体请求
诉讼请求必须具体明确,有事实和理由支持。
四、主管管辖
案件必须属于法院受理范围和受诉法院管辖。
【实践意义】本条是起诉的门槛条件,对过滤不当诉讼、节约司法资源具有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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