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原文:
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普法解读
本条是《民法典》的权利保护基本原则,被称作民法典的“权利宣言”,确立了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的核心准则。
一、什么是民事主体
民事主体包含三类:自然人(普通公民)、法人(企业、事业单位等组织)、非法人组织。不管是个人还是单位,合法权益都平等受到法律保护。
二、受保护的权益范围
1. 人身权利:生命健康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姓名权等人身相关权利。简单来说,人的身体、人格、隐私不受非法侵害。
2. 财产权利:房屋、存款、车辆、债权、股权、继承权等财产类权益,合法财产不受侵占、损毁。
3. 其他合法权益:除明确列明的权利外,法律认可的合法利益同样受保护,例如胎儿利益、死者人格利益等。
三、“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的含义
该约束不仅针对普通群众,企业、各类机构同样受本条约束。即便是双方存在纠纷,也不能采用违法手段去侵害别人的合法权益。
举例:不能因为对方欠钱,就私自扣押对方财物;不能因为发生口角,就辱骂、殴打他人。
四、权益遭受侵害如何维权
当人身、财产合法权益被侵害时,权利人可以依法主张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返还财产、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可以通过调解、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五、生活现实举例
1. 他人偷拍、泄露个人隐私,属于侵犯人身权益,违反本条规定;
2. 故意损坏他人财物,侵害财产权益,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3. 建筑物倒塌、坠落造成他人人身伤害,受害人可依据本条主张侵权赔偿。
科普说明:本文为法条科普整理,仅供普法学习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