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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周喜安受贿案(2026年5月7日)
来源:中制法媒   作者:川

2026年5月7日,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安徽省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周喜安受贿一案,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周喜安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追缴在案的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依法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追缴。

经审理查明:2012年至2025年,周喜安利用担任四川省巴中市市长、资阳市委书记、安徽省副省长等职务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承揽、资金拨付、用地审批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34亿余元。

法院认为,周喜安受贿数额特别巨大,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鉴于其有未遂情节,到案后如实供述、主动交代大部分未掌握犯罪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赃款赃物大部分已追缴,依法可从宽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发布时间:2026-05-08  阅读:124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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