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绥化市人民政府、市人大常委会陆续对外公示多份官方任免文件,结合岗位分工调整、工作交接等常态化管理需求,对市直应急管理、水务、林业、民政、司法、监察等多个重点职能单位领导职务进行调整,相关文件均在绥化市人民政府官网、央广网等权威平台公开刊发,属于干部队伍规范化建设的常规工作安排。

7月16日,绥政发最新任免通知正式印发,并于7月22日对外公开披露。文件明确免去陈磊绥化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职务、姚庆宇绥化市水务局副局长职务,两项免职生效时间统一为2026年6月18日。同步完成新任干部补位工作,秦长辉出任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刘海川担任市民政局副局长,陈洪雷、刘凤伟二人增补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新任副科级领导干部均设置一年试用期,严格执行干部考核管理制度,压实岗位履职责任。
在此之前,绥政发〔2026〕15号文件公布林业和草原局人事变动,免去高红星该局副局长职务,由张宝贵接任分管业务工作。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于6月26日审议通过一批司法与监察系统人事调整,接受郭晓茹辞去市政府副市长的申请,免去张宝贵原信访局局长职务;监察系统免去郭宗浩市监委副主任职务,法院系统同步免去赵辉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赵淑丽立案庭庭长等审判岗位人员,对基层法庭、审委会人员结构进行梳理优化,保障司法工作有序衔接。
当地组织部门介绍,本次集中人事调整分为两类情形,一类是岗位轮岗、退休交接、机构职能优化带来的常规免职调动,另一类是结合履职考核结果开展的干部动态调整,落实“能上能下”的选人用人机制。结合全市作风建设专项行动,绥化持续将干部履职成效、群众满意度、廉洁自律情况纳入考核核心指标,既优化政务运行架构,也筑牢公职人员日常监督防线。
下一步,绥化市将持续完善干部常态化管理体系,紧盯窗口服务、安全生产、民生保障等关键领域岗位管理,以制度化的人事调配助力各项惠民政策落地执行,不断提升基层政务服务质量与综合治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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