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纪委监委公布一起基层村组干部违纪典型案例,一名社区组长利用集体闲置土地管理权限,私自承接渣土倾倒业务,违规收受承包商好处费,最终受到党纪处分,违纪所得全部追缴,案件细节纳入基层小微权力警示教育案例库,在全市村镇系统开展通报学习。
案件线索来源于当地纪委监委开展的“开门接访、下沉走访”专项活动,有群众现场递交信访材料,反映辖区河沟社区康健路旁一块被征收后的闲置地块,长期有重型渣土运输车昼夜往返倾倒建筑垃圾,车辆碾压损毁乡村水泥路,扬尘、噪音严重影响周边居民日常生活,多次向社区反映问题都被敷衍答复,没有任何整改措施。
接到信访件后,区纪委监委没有简单交办乡镇街道处理,启动“室组地”联动监督机制,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组、乡镇纪委组建联合核查组,采取便装蹲守、车辆轨迹排查、资金流水调取的方式隐蔽开展调查。经过连续多日的夜间值守,核查人员锁定所有渣土运输车辆的运营信息,所有业务对接、场地放行都由社区组长胡某一人负责调度。
办案人员调取胡某近三年微信、银行卡交易明细,发现多笔备注为青苗补偿、场地协调费的异常转账记录,其中一笔3万元固定转账来自渣土运输承包商,另有12.5万元现金存款,对应每台车辆50元的单次倾倒费用。经当事人供述,该地块属于已经完成征地手续的国有储备土地,管理权归街道办事处,村组干部没有对外出租、堆放渣土的权限,胡某私自和承包商达成口头协议,擅自开放场地牟利,所有收益全部流入个人腰包。
核查过程还发现,该组长在村务公示环节刻意隐瞒这笔违规收益,村级三资台账没有任何相关登记,属于典型的基层小微权力滥用。结合调查取证结果,游仙区纪委监委作出处理决定,责令当事人全额退还15.5万元违纪所得,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在辖区所有行政村开展警示教育。同时,针对集体土地、闲置征地地块管理漏洞,出台专项监管制度,明确村级资产对外合作必须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表决、街道备案、公开公示三项硬性要求。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表示,基层微腐败看似涉案金额不大,但直接侵害群众切身利益,损害基层干部队伍公信力。今年全国开展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中,各地持续强化村级纪检联络站建设,紧盯土地租赁、惠农补贴、工程施工、集体资产处置等高风险环节,通过交叉督查、线索联动、大数据比对等方式,打通基层监督最后一公里,把小微权力关进制度笼子,切实保障村民集体利益不受侵害。
Copyright © 2026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制法媒网 版权所有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1MAK3BGQQ8L
ICP备案号:京ICP备2026004341号-2
京网安备110106022028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