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9日,江西省赣州市安远县公安局发布官方警情通报,县城欣山镇文体一路发生一起酒后驾驶引发的交通事故,事故造成多名群众受伤,多部电动车、摩托车损毁,再次敲响道路交通安全的警钟。

通报显示,事故发生于8月8日晚上20时36分,事发路段属于城区道路,周边居民活动密集,晚间非机动车通行量较大。肇事驾驶人谢某某,男性,57岁,驾驶机动车行驶至该路段时,因酒后驾车操作失控,酿成交通事故。
事故现场波及多名路人,共计造成7名群众以及肇事司机本人受伤,现场停放、通行的多部电动车、摩托车不同程度损坏。事故发生之后,当地公安、120急救力量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开展救援处置工作,全部受伤人员迅速送往医疗机构开展救治。经过医院检查,受伤群众当中一人伤情较重,其余六名群众伤势较轻,相关人员正在接受医学治疗。
办案民警现场对肇事驾驶人开展酒精检测,确认谢某某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酒后状态下,驾驶员的反应判断、车辆操控能力都会明显下降,在人员密集的城市道路行驶,极易发生意外,不仅会把自身置于危险境地,更会严重威胁路人、其他交通参与者的生命安全。
目前,肇事司机谢某某正在接受公安机关调查取证,案件办理、伤者善后各项相关工作正在有序推进。后续交管部门会结合事故后果、违法事实,依法作出处理。
现实生活当中,部分驾驶员心存侥幸,误以为少量饮酒不会影响开车,漠视酒驾带来的巨大安全隐患。一旦发生事故,不仅会带来人身伤害、财产损失,肇事者还将承担相应的行政、民事乃至刑事责任,付出沉重代价。
公安机关在通报中专门作出安全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务必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做到文明安全驾驶,坚决落实“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如果有饮酒应酬,应当选择代驾、网约车、亲友接送等安全方式返回,切勿心存侥幸驾车上路。身边亲友若出现酒后打算开车的情况,也应当及时进行劝阻,共同维护城区道路出行安全。